学校召开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规范徐幼集团健康发展商谈会

时间:2019-07-23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引领徐幼集团健康发展,7月21日上午在洞山校区208会议室我校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举行了商谈会。校党委书记王晓三、原校长张祥华、党委副书记马玲、副校长邓宪亮及党政办、计财处、幼教集团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卢秀强、秀强教育板块负责人赵猛、秀强股份投资负责人张小伟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马玲主持。

会上,马玲首先回顾了双方合作情况,介绍了《若干意见》中与双方合作的有关内容、学校向秀强股份两次致函的背景,张小伟、赵猛等针对我校致函给予了细致答复。随后,双方代表对徐幼教集团下一步的规范、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

王晓三作了总结,他强调,一是徐幼集团的发展与改革要继续坚持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二是发展要围绕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幼教资源、发展幼教事业这一总目标;三是各方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推动徐幼集团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卢秀强表示将按照王书记的意见和大家形成的共识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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