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徐州市教师招聘将采取全市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笔试、各地自主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两个批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第一批次,其余县(市)区为第二批次,第一批次为优先录取批次。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一个岗位或者两个批次各一个岗位(须相同学段、学科)报名。
一、招聘岗位
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徐州市教育局网(http://jyj.xz.gov.cn/)、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户籍条件
专科学历应聘人员应为徐州户籍或生源,其余人员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岗位代码为0410102的幼儿园教师岗位限泉山区2019年毕业的免费幼儿男师范生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登陆徐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z.gov.cn),点击“徐州市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入口”浮动窗进入报名页面。应聘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2月21日9:00--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2月21日9:00--26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2月21日--27日9:00-16:00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2月21日--27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19年2月21日9:00--27日20:00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24小时内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代码为0410102的幼儿园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在原报名网址上重新报考其他岗位。网上重新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9:00—12: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4月12日14:00-16:00,办理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G202室。
(5)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3月7日9:00--9日24: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参加泉山区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
区教育体育局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3月20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泉山区教育体育局(泉山区建国西路88号)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专科生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或徐州生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技能,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和现场答辩成绩之和。(1)模拟课堂: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2)现场答辩(5分钟),满分3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1)模拟课堂,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分。测试内容为简笔画和钢琴弹唱,简笔画限时15分钟,满分15分;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满分15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查询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课堂教学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信息。
4、体检、选岗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泉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5、公示
泉山区教育体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泉山区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6、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泉山区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教育局网、泉山区政府网同时发布,笔试成绩在徐州市教育局网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01752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5806117
徐州市泉山区教师招聘纪检监督电话:0516-67016996
附件:
1.《2019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1日